第4章(1 / 2)

重回乡间 懒熏衣 2220 字 7天前

唐小燕摇头,说自己吃的很饱了。

进了屋,见唐晓红正坐在那里发呆,地上和床上散着被撕碎的书页。

唐小燕眼尖的看到被撕成四瓣的言情封面,看来唐晓红这气生的不小。不过她没闹出动静来,显然自己心里已经有谱了。

剩下的事情就不需要唐小燕操心了,毕竟在人脉和实力上,唐晓红比她强多了。

现在的唐晓红还没有被婚姻磨得失去棱角和戾气,只要她真的生气了,那男人也别想安安稳稳的娶什么媳妇。

三十这晚唐小燕陪着儿时的几个小伙伴好好玩了一通,初一早晨起了个大早,被唐母拽着出了被窝,冷风一吹冷的她直打哆嗦。

“今儿磕头要压岁钱,咋还不愿意起床,不想要压岁钱了?”

唐小燕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跺了跺脚。穿着唐母做的黑色棉布鞋,胡乱洗了个脸。嘟囔道:“有压岁钱也没见到我手里,起这么早干啥?”

“人家都磕头去了,你晚点去就没钱拿。你四奶奶家五个小孩呢,人家家里小孩多,就咱家只恁俩,你还不多要点压岁钱,给我把送出去的钱拿回来。”

唐母提着她的棉袄拢好,最后拍拍唐小燕的脑袋,把她赶出去了。

☆、第5章

村里的老太太中年妇女和小媳妇们,有空凑在一起八卦了,还会说一说唐晓红那事。

自从唐小燕设计着把事情告诉唐晓红以后,就没见她带那男的来过家里,大爷大娘也没再提过这件事,看样子日子似乎平顺了下去。

转眼就到了初八,外出打工的人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唐父也和几个村子的熟人约好了去哪个城市打工。

唐父只是初中毕业的文化,像他这样的男人女人,乡里到处都是。

他们没办法像知识人去城里找轻松的工作,只能组团跟着人家出去,建筑队打工,修建道路大桥。但凡需要体力劳动的,他们都去干。

唐小燕过年那会从抽屉里找到一个小本子,里面用蓝色的油笔记着一件件工作,修桥、修路、搬砖、抬钢筋……

这些零碎工作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后面写着工作应得的报酬。

他们家的花销就是靠唐父用自己的力气一点一点积起来的。

上辈子,离开了贫穷的唐家,跟着姚家父母过上城里人的生活,那时候农民工给她什么印象呢?

脏!

除了脏还是脏!

在路口的拐角处聚集着一群男人,有年轻的也有年纪大的。他们无一例外穿着充满污渍的衣服,脸上像涂了一层锅底灰,又黑又脏。

头发上笼着灰尘,胡子也没有修理,整个给人脏乱差的形象。

那时候的她每次见到这样的一群人都会躲得远远的,人家多看她一眼都觉得是对自己的冒犯。

现在想想,那时优越感爆棚的自己真是好笑。

而今,再想当初遇到的那些人,说不定里面就有唐父。

他像所有外出打工的农民,不在乎干不干净,能不能每天有热水洗澡。只想着我干搬砖抬钢筋能挣多少钱,回家的时候可以给孩子买几件新衣服!

当她产生这种联想的时候,唐小燕的鼻子就忍不住泛酸。

没办法想象老实巴交的,嘴巴又笨,但是对自己好的唐父会那样蹲在地上,等着人家像货物一样挑选。

站在一边看唐母从柜子里把唐父需要的衣服收拾起来,唐小燕纠结着开口:“俺爹就不能留家里?”

唐母一边把衣服叠好塞到编织袋里,一边回答她:“留家里你喝西北风啊。你爹这么辛苦赚钱,你跟建程就该好好学习才行,将来考大学找个好工作。”

唐小燕绞尽脑汁的想最近几年边和县有什么赚钱的途径,父母又有什么本事。只可惜,从她离开后对于这里的一切全然无知,她根本想不到什么好的点子来帮助这个家。

股票她不懂,生意她不会。

说起来上辈子唐小燕为了和姚明珠争长短,报了和对方一样的文学专业。

姚明珠去校广播站面试做主持,她也跟着去。

姚明珠去唱歌跳舞做明星,她也跟着去。

上辈子的唐小燕根本就没想过自己要怎么活,她唯一的目标就是,把姚明珠踩下去,向姚家父母证明,自己才是他们值得骄傲的女儿。

这么想还真是笨!

当初真应该去学金融,顺理成章的进入姚家的企业不是更聪明的选择吗?

唐小燕数了数自己能拿来赚钱的本事,唱歌一般般,跳舞不行。特长有写作,说话,做菜!

只是限于年龄,这些对她来说统统都是困难。

写作这方面网络都还没普及呢,网文就更别说。

在农村这个小地方,唱歌跳舞根本赚不了钱,主持说话就更没什么价值了。

唯一可以图谋的就是做菜,上辈子姚明珠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唐小燕却不是。同时也为了讨好姚家父母,唐小燕对着做菜很是研究了一番,还借着这个在一段时间里赢取了同情分。

眼下,做菜这个也算是一项可供思考的出路了。

唐家村的地段好,周围相接着好几个村落,正处于十字路口的商业位置。

唐父他们居住的宅子虽然因为老爷爷赌钱的缘故缺了一半,但是唐母能干,早早攒钱为唐建程在东边买了一块地,就等着他长大了建房子娶媳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