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可怜的响马(1 / 2)

唐砖 孑与2 1678 字 2天前

枯坐营中也不是个办法,按照赖传峰的说法,卑沙城也不是没人破过,来护儿就破过这座城,并且斩首千级,咱们比来护儿厉害多了,为何不能破之?

这种没脑子的话也亏他说的出来,来护儿是前隋的悍将,听长辈说,那是真正的能够胳膊上跑马,拳头上站人的猛将,带着三万将士日夜不停地强攻了两天才把这组城关攻下来,最后也不过斩首千级,没人知道来护儿的部下死了多少,就是隋炀帝也只知道自己的大将攻下了卑沙城,不知道死了多少士兵。自己有一百万的兵马,少上个一万两万的没人在意。

来护儿有一两万士兵可以折损,云烨可没有,死十个就要了他的老命了,还敢死一两万?当初程咬金说什么陆战不决问赖传峰,纯粹就是一句屁话,只有到这个时候,云烨才发现自己的部下都是些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夯货。

国难才思良将,反正舰队到来还有十几天,到时候坐上船到处看看,说不定就有好主意了,现在还是放宽心吧。

单鹰到了河北,就像是到了家,今天去找一位早年的长辈去喝酒,明天再去一家狗肉铺子里吃肉,云烨也被招待了很多回了,除了主人长得猥琐,面目可憎之外,没有什么好说的,尤其是那一锅狗肉,做的真是地道。

没人知道云烨是侯爷,单鹰给别人介绍的时候一律只有一个头衔,那就是大舅哥。

“小鹰,这些人该不会都是响马吧?登州城就屁大点,却是商贾云集之地,我怎么看那个卖狗肉的家伙像是销赃的,你不能学坏也跟着去做响马。”

“带着你认识几个好汉,你怎么这么多事,你要是不愿意去,下回我自己去。”单鹰很是不耐烦,在他眼睛里只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好汉,没有什么正义和邪恶的区别,云烨这个堂堂的侯爷,在他看来,就是大舅哥没别的,介绍给自己的朋友认识也是人性之常情。

今天的这位比较豪爽,大冷的天气里敞着怀,黑魇魇的胸毛连着胡子,系腰带的地方都是毛茸茸的,头上戴着一个皮毛头套,就露出嘴巴和一只眼睛,这个家伙如果不是一个悍匪,云烨宁愿把眼珠子抠出来当泡踩。

手里抓着一个猪蹄膀咬的满嘴流油,吐出一块骨头,又喝了一大碗酒,大概头一回喝云家的烈酒,酒劲上了头,涨红了脸冲着单鹰伸伸大拇指,把头上包着的皮毛头套一把掀掉,云烨这才看清楚,这家伙长得实在是太有特点了,嘴大,眼大,鼻子大,就连牙齿也大,一颗足以顶云烨两颗,眼珠子可能大的太显眼,被人家给弄瞎了一只,挂着一只毛皮眼罩,坐在那里,要多凶悍,有多凶悍。

“人熊叔,咱爷俩三年没见了,您的身子骨还是这么壮实。”单鹰陪着喝了一碗酒,拿起巨大的酒葫芦又给这位人熊满上。

“这是你大舅哥?看着斯斯文文的,做不了咱这行当,不过去集市上当个内应还是不错的,细皮嫩肉的招娘们喜欢,把好风,踩好点子,事后分他一份也不是不可以,你小鹰儿的面子总是要给的,来满上,这酒不错,回头给你叔弄两车。“我这就他妈的成了把风的小贼?云烨怒气冲冲的看着单鹰,谁知道单鹰像是没看到一样,继续对人熊说:

“叔啊,有些人不能看外表,您别看我大舅哥长得斯斯文文的像个读书人,您可不知道,我师父就是栽在我这位大舅哥手里,当时可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啊,师父和大舅哥有了冤仇,小侄我夹在中间难做人,只有两不相帮,谁知道师父栽了,我实在是不忍心看他落难,就从我大舅哥手上把人偷走,结果,哈哈,被我师父反手就给卖了,不是大舅哥救我,小侄早就死了。“单鹰笑嘻嘻的说着自己的沉痛往事,似乎一点都不在意。

听单鹰这么说,人熊才放下酒碗,独眼盯着云烨看了好一阵子,看着云烨对单鹰说:“早就给你说过要你防备你那个老不要脸的师父,你就是不听,你从你大舅哥手里把人偷走,你大舅哥还救你,就说明啊,他把你当自己人看,把你弄回来最多揍你一顿了事,这样的亲戚才能走动,自从和你师父合伙做了一笔买卖,他自己独吞了七成,我老熊就看不起他,三十几个弟兄分三成,亏他下的了手。“单鹰端起酒碗,和人熊碰了一碗一口抽干之后说:“熊叔,您才是高人,大舅哥就是这么干的,小侄被揍了一顿,却心服口服。“人熊不理会单鹰和云烨干了一碗,放下酒碗,转身就要离开。

“熊叔,这是何意?酒才喝了一轮。““小鹰,你如今被你大舅哥洗白了身份,就不要再趟进来,绿林道上估计已经容不下你了,你大舅哥贵为国侯,肯把亲妹子嫁给你,是你的造化,丁彦平在他手里被揉捏的如同面团一样,我惹不起丁彦平,更加的惹不起你这位手握兵权的大舅哥,我老熊为人虽然粗豪,但是还知道那些人能惹,那些人不能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