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 / 2)

屋子里的人,院子里的,全都一涌而出,都跑出去看了。

只有金菊、木香、彩云、跟方梨花没去。

她是不屑于去,一个同村的女娃子,看她的穿着,也不像多有钱的,她能搞来什么好马车,不过是两辆破烂货而已。

木香把她的想法都看在眼里,对于这个狗拿耗子的长家姑奶奶,真叫人倒胃口。

金菊上前拉着木香的手,真诚感谢她,“今儿多亏有你,代我向你家那位说声谢谢。”

她知道木香临时起意去搞马车,一搞还是两辆,对于他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无疑是天方夜谭的事,可对于那个男人,是举手之劳。

可即使举手之劳,如果不是他在意木香,也不能如此宠她。

“这没啥可谢的,我不都说了吗?算是我的贺礼了。”

她才说完,彩云就迫不及待的抢着说话了,“我临走的时候,赫连大哥叫我给你带话,问你啥时候回去呢!”

“哟,才一个上午没见,就想成这样了,木香,你很行哦,”金菊打趣道。

“你别乱说,我跟他才没有什么,”说是这样说,可一想到赫连晟那家伙,昨晚上厚颜无耻的把她掳进房内,她还是脸红了。

“没什么,那你脸红什么?”金菊才不信呢,昨儿他们出去了好久,又睡在一起,能没事吗?

木香脸蛋儿更红了,像十月成熟的红苹果,鲜红欲滴,若是此时赫连晟在这儿,只怕

一直静静站着,听他们讲话的方梨花,在听到木香提及,赫连这个姓氏时,突然来了精神,不计前嫌的凑了过来。

“嗳,你们在说啥呢,我好像听见你们提赫连,是哪个赫连啊,是不是京城那赫连家族啊?”

此刻方梨花心里的惊涛骇浪,已经在掀起的边缘了。

赫连呢!这南晋国的人,谁人不知,全国上下,姓赫连的人,非富既贵。不是当大官的,就是经商的富户。

他们家曾经在一个大商人的嘴里,听说过赫连家的事。

听说他们现任家主,便是朝中的一品大将军,手握重兵,最近还封了异姓王,风头直逼当今太子。

至于赫连家族的其他子嗣,听说也都是人中龙凤,这要是能攀上一个两个的,往后的生意还得着发愁吗?

木香看她这副写满算计的脸,就想吐,“不是,你听错了,是有个人,姓赫,名连,不行吗?”

“不说就不说呗,干啥还编瞎话来蒙我,真以为我傻呢!”

那个丫头的话,听着就不对劲,一定是怕她打听出来,会抢他们的生意。什么赫连大哥,依她看,还不定多大年纪呢,否则人家能看上她?一个小村姑,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方梨花一直在琢磨着那个赫连的事,连找茬的事都给忘了。

等到新娘子准备好了,要出门时,她猛的一拍大腿,自言自语道:“对,她们说的那个人,肯定是个糟老头子,不过没关系,即使是糟老头子,她们也得想办法,把这关系拉上,没有线,可以牵线,这不是还有金菊吗!”

另一边,喜婆站在门堂屋让口念了一大串喜庆的祝贺词。

随着喜婆的讲话,院外点上了喜炮。清脆响亮的炮竹,给婚礼增色不少。

孙成良背着金菊,缓缓的从屋子里走出来。

“分家喽!”

喜婆冲着门外吆喝一声。孙氏端着装着米饭的碗进来了,哽着嗓子,把碗递给金菊,“吃吧,吃过了分家饭,日后你就是婆家的人了,到了婆家,好好过日子,别让相公烦心,婆婆闹心,得空了再回来瞧瞧,听见了没?”

孙氏边说边抹眼泪,孙父心里也不好受,就这么一个女儿,他能不难过吗?

喜婆上前在地上铺了块红布,让新娘子站在上面。

分家饭,是兄妹两个,一人吃一半,最后再把碗摔在地上,就算完事了。

碗摔碎了,金菊盖上盖头,孙成良又蹲下身,将妹妹背上。

一步一个脚印,这短短的十几步,他却走的很缓慢。

外面的喜炮声,一阵接一阵,村里好多人都来瞧热闹了,小娃们围着轿子,惊奇的看着。

年轻的,年长的婆娘们,却都围在赶车人身边,一个劲的,盯着人家的脸蛋瞧。

虽说何安跟吴青,在赫连晟面前,分分钟就被秒杀了,可若是到了外面,他俩也是顶俊俏的男娃,加上气质出众,能不吸引女性的眼光吗?

金菊坐进了轿子,做为她跟较好的姐妹,木香跟大梅,还有彩云也一起坐了上去。

另外,也有几个年轻女娃一并挤了进来。其余的都挤到后面的那辆马车上了。

原本孙氏准备的送亲队伍是很庞大的,本来也打算是走路去的,但没想到木香给他们弄了两辆这么华丽漂亮的马车。

有了这两辆马车,哪还用得着去那么些人。

于是像刘氏跟陈美娥她们,就没能去得了。陈美娥被气的直跺脚,她今儿可是特地换上最好看的衣裳,还想去城里走一趟的,现在不用她去了,这衣服不是也白穿了吗?

可是她家苏秀呢?她不能去,可苏秀该去啊!

陈美娥终于想起自己的闺女来了,可她垫着脚找了一圈,根本没发现苏秀的踪影,“这个死丫头,肯定是自己爬到马车上去了,早也不说,没良心的死丫头!”

其实呢,苏秀根本不在马车上,也不在孙家。

马车上,木香也注意到苏秀不在,按说以她爱显摆的性子,咋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呢?可是这儿,的确没她的身影啊!

她悄悄问了大梅,大梅没回她,搂着彩云,两人快意的笑了。

苏秀到底在哪?

其实一点都不难猜,被那几个少年捉弄,身上被泼了水,衣服都湿了,头发也乱了,鞋上还满了泥。这个模样,哪还能留在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