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宠妻荣华 飞翼 3007 字 1天前

“母亲这是近乡情更怯,只是嬷嬷们都是母亲身边的老人,忠心耿耿的,也得劝着母亲些,不好伤神,是不是?”

沈明秀想到这些年都不肯展颜,总是执拗着的母亲,心中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握住了自己手上的琉璃杯出了一会儿的神,这才继续说道,“有些话,做女儿的不好劝,嬷嬷们也替咱们尽了这心意,我也只有谢的。”她转头与那前头的美貌丫头低声说了一句,就见那丫头往里屋去了,片刻回来,手上竟捧着一个匣子。

“前儿恍惚听人说,嬷嬷家中有喜事儿,这是我给嬷嬷的添妆,到底是心意。”

陈嬷嬷一双还没有老眼昏花的眼睛落进沈明秀了然的目光里,心里突然一紧,只觉得腿肚子都哆嗦,双手颤抖地接了这匣子,一打开就见里头是一套打造精巧的宝石头面,灿烂耀眼,然而心里却发苦。

郡主这是……知道了什么……

叫她来劝公主?若能劝得动,劝得公主回转心意,这还用愁了十几年?

不想知道郡主是怎么知道当年旧事,又知道了多少,左右自家主子行事言谈总透出几分来,一句话,就是不肯与国公爷和和美美地过日子就是了,陈嬷嬷陪着笑与沈明秀道了谢,微微犹豫,这才低声说道,“公主……总是看重郡主与二爷的。”至于性情容貌与国公爷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世子……

真是不提也罢。

“既然母亲处无事,嬷嬷这是……”沈明秀见了陈嬷嬷这副笑脸,敛目掩着心中的翻腾,轻声问道。

她的母亲恭顺公主是个极慈爱疼惜儿女的母亲,生得美貌俊伦,罕见的倾国色,自己与弟弟沈明嘉不过是有了母亲的几分美貌,就已经叫人称一句美人。父亲沈国公手握兵权,功勋显赫,又是个疼惜妻子疼爱儿女的人,又因夫妻情深,因此后院儿除了母亲并无姬妾,干净得厉害,这些年说一句老实话,一点儿苦头都未给人吃过的,然而就是这样儿,她历经两世到底更仔细些,总是能看出母亲眉目间的郁色。

儿女不在的时候,母亲对父亲的那冷淡疏远,叫她心中疑惑,因好奇仔细地留意,却叫她知道了些从前的旧事。

她是儿女顾忌父母脸面不好说的,只是却也希望叫母亲亲近的这些嬷嬷好好儿劝劝。

好好儿过日子,一家和美,这才是正道不是?

“京里知道咱们到京,因此来了些人与公主与国公爷请安的。”沈国公一心一意十几年,拿妻子当祖宗一样捧着爱着,陈嬷嬷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家公主非要拧着过日子,此时心里苦,却不敢在这位聪慧的郡主面前露出痕迹来,急忙打叠了精神,想了想方才说道,“除咱们府里两位老爷使人来迎主子回京,还有平王府与安固侯府,也有人来请安。因公主没起身,这都在前院儿国公爷处呢。”

不说自家的沈国公府,沈明秀的两位嫡亲的姑母一为平王妃,一为安固侯夫人,这两府使人来请安也是正理,并没有什么不妥。

只是见陈嬷嬷脸上为难的模样,沈明秀叫身边捧着梅花儿的那丫头去里屋给自己取出门的衣裳,这才轻声问道,“嬷嬷为难什么?”

“侯夫人……”这说的就是沈明秀做了安固侯夫人的二姑母了,陈嬷嬷见几个丫头动起来,捧着衣裳首饰匣子来服侍沈明秀更衣,知道这位是要往前头替公主见客的,又见她眉目间听见“侯夫人”三个字就露出了几分了然,显然知道这不省心的安固侯夫人又起了幺蛾子,这才面上带着几分同仇敌忾地说道,“明知道国公爷的性情的,侯夫人还不肯完,这……”

“又给父亲送丫头了?”想到当年塞外,被沈国公当场打死的安固侯夫人千里迢迢送来的扬州瘦马,沈明秀竟忍不住戏谑地笑了。

“屡败屡战,说的就是咱们的二姑母了。这人呐,总得给自己寻点儿孜孜不倦的寄托不是?”她用最可亲的语气和声地说道,“不然素日里只知道管家跟姑丈的姨娘们姐妹情深,这多单调呀?”

嘴巴这么毒,怎么嫁得出去哟!

沐浴在自家郡主端庄淑女还带着几分小白花儿的理解的目光里,陈嬷嬷好发愁。

第2章

自家姑母十几年也没有折腾出来个新花样儿,除了送丫头,但凡有点子技术含量的一概不会,哪怕自己也算是苦主儿,沈明秀都忍不住在心里心疼了一下这二姑母。

这样的智商,怨不得制不住安固侯府的那一院子的小妾呢。

“郡主说得真对。”陈嬷嬷愁死了。

她早就知道沈明秀平日里温柔和亲都是在公主面前装的,善良和气那是没叫人戳肺管子上,不然嘴巴坏得能叫人痛哭失声的。此时听着沈明秀这样讽刺安固侯夫人,愁归愁却觉得心里痛快。又想到沈国公,到底觉得恭顺公主其实是嫁对了人了的,捧着匣子在一旁,因不敢上手去碰沈明秀的衣裳,此时只在一旁赔笑说道,“车一进院子奴婢就过来与郡主说了,送来了三个,说是服侍国公爷起居呢。”

出嫁女将手伸到兄长的屋里,也管得特宽了,怨不得不叫人尊重。

如另一位国公府出嫁的姑太太平王妃那样儿,亲近地往来,难道不好?

“咱们瞧瞧去。”沈明秀见陈嬷嬷眉眼间并不多见慌张,显然是对自家父亲很有信心,嘴角微微勾起来,却不急着走,先往里屋去了。

“大姐姐。”见她换了一身儿精致的衣裳,头上也挽了一个发髻,显然是要出门,正趴在里屋的桌上写字的沈明嘉抬头唤了一声,搁了笔踢踢踏踏地跑到了沈明秀的身边,抓着她的衣袖小声儿说道,“大姐姐应了我的,今儿陪着我写字读书。”

他扬起的精致秀美的脸上带着十分的依恋,显然很亲近自己的姐姐,沈明秀心里柔软得一塌糊涂,掐了掐他的脸,这才柔声道,“外头来了客,我去瞧瞧,等回了国公府安顿下来,姐姐天天陪着你。”

“可是母亲不是说,要回公主府么?”沈明嘉年纪不大,此时好奇地问道。

他是沈国公二子,因年纪最小,因此极得沈国公与恭顺公主疼爱,锦衣玉食清清贵贵地长大,却并没有什么纨绔的脾气,读书写字都不必人敦促的。

又因沈国公后院太平,没有什么龌蹉,彼此都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因此沈明嘉平日也没有什么心机。

“母亲与你说,要住公主府?”这个沈明秀竟不知道,见弟弟认真地点头,就忍不住抿了抿嘴角,之后揽着弟弟的肩膀认真地问道,“母亲还说什么了?”

恭顺公主若住在公主府,难道沈国公这家主也得跟着往公主府上住着?国公爷不住在国公府,这岂不是要叫京中人嗤笑父亲?然而若父亲住在国公府里头,这就是与母亲分开,凭母亲的性情,这日后只怕就是……

“公主府里头冷冷清清,多少年不住人了,谁喜欢呢?”沈明秀见弟弟还小,竟还不明白母亲对父亲的冷淡,只在心里微微叹息,却还是不愿叫弟弟这美好的日子叫自己说破,想了想,给沈明嘉理着衣裳,见他抱着自己的手臂快活地弯起了眼睛,也忍不住笑了,摸着他的头柔声说道,“只是这些你都不必在母亲面前说的,回头我问问父亲去,咱们一家人,总得跟从前一样儿,对不对?”

“嗯!”沈明嘉眼睛亮晶晶地点了头。

“读书去吧,回头大哥哥还要教你骑马呢。”沈明秀拍着他的头笑道。

“大哥哥说了,回头给我寻最好的千里马,谁都比不上的。”沈明嘉对自己的兄长也是极亲近的,回头笑道。

“大哥哥应了你,必有的。”沈明秀笑着劝了弟弟去读书,转身走出了屋子就往前院儿去了。

驿站的环境并不是很好,又兼下了雪,简直就是到处漏风,风卷着雪吹到人的脸上,又冷又疼。

因出来的急切些,沈明秀也没有穿件斗篷,只叫丫头们护着走路,走到了前院还未进门,就见熙熙攘攘的挤满了车架,不知多少的丫头婆子在忙碌,显然是前来请安的。

一旁还有一个高挑束发的十七八岁少女抱臂冷眼看着。这少女容貌冷肃,一侧露出的脖颈上一道长长的刀疤若隐若现,本是妍丽的容貌因这伤疤与身上冰冷肃杀的气息变得叫人不敢亲近起来,往来的婆子与丫头见了她,都忍不住避开了。

“表姐!”明秀见了那少女,急忙唤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