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2 / 2)

七芒星 木瓜黄 1757 字 21天前

第二句拽得不行,五个字。

我有个条件。

肖珩的条件很简单,在海报边上加一行字,标明职业,和最近刚做完的那个微聊小游戏名称。

陆延简直想为他鼓个掌。

这他妈,营销鬼才啊。

但他现在手里还拎着大米,只能在肖珩走回来的时候给他吹声口哨。

广场上人群逐渐散去,肖珩逆着光,从强光的阴影底下朝他走来。

陆延笑了笑说:“主办方还愿意多加两行字吗,给我也打一个?”

肖珩问:“你想加什么。”

陆延想了想:“其男友是知名乐队vent主唱。”

肖珩:“行,给多少广告费?”

“给个毛,给你十斤大米。”

陆延说着把手里那袋米递过去,同时把自己的手也伸过去,在肖珩握住的同时说:“……再带一个未来巨星。”

肖珩牵着他,真打算往遮阳伞那儿走。

陆延把他拽回来:“操,你还真去啊。”

两人又走出去一段路。

肖珩突然说:“游戏今天晚上八点上架。”

肖珩那小程序最终版陆延还没玩过,但在初期制作和测试的时候没少拿他当小白鼠,有事没事就喊他过去,然后往他手里塞个手机:“点开始。”

肖珩做的是一个低成本的闯关游戏,主要特色是不按常理出牌的剧情和意想不到的各种死法。

陆延游戏水平不算差,反应能力快,但肖珩给他玩这游戏的初衷也不是为了看他能不能通关,而是想尽办法做到让他通不了关为止。

死了。

又死了。

怎么玩都是死。

陆延本来以为肖珩这套路肯定很赶客,但他忘了人的猎奇心和好胜心,越死越控制不住去点“再来一次”。

“知道,”陆延说,“回去给你刷好评,叫李振那小子一块儿给你刷,他手速快,鼓手联赛冠军不是吹。”

肖珩看他一眼,吃太多西瓜,走了段路更觉得撑得晃,顿了顿说:“你们乐队鼓手就是这么用的?”

“以前要想抢什么淘宝限量秒杀,都找他。”

“他不光两只手能一起用,必要的时候脚也行。”

“……”

提到乐队鼓手的妙用,陆延说上一天一夜都说不完,但他说话间察觉到肖珩的手越握越紧,紧得他手指骨结都开始泛疼。

但也只是一瞬。

因为彻底远离人群、走到无人的角落后,肖珩松开陆延的手,弯腰对着垃圾桶开始吐——

肖珩吐了很久,吐到最后什么也吐不出,只剩干呕。

他实在吃得太多了。

抛开所有,自尊、颜面、还有心里那点不肯示人的傲劲,就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下城区车站的广告位。他现在的模样不比那天在暴雨里的狼狈少几分。

但陆延一点也不觉得他这样子狼狈。

尽管他们这个位置在街角谁也留意不到,陆延还是站在街口,替他挡得严严实实。

等身后声音渐止,陆延才说:“我去对面超市。”

陆延买瓶水再从对面回来,肖珩已经吐完了,他正靠着墙,衣领解开几颗,半阖着眼。

陆延把手里那瓶说递过去。

尽管这个问题已经不需要问,陆延还是说:“你之前就看到那个广告位了?”

肖珩接过,漱了口。

漱完口才说:“嗯。”

“我说呢,吃那么拼命。”陆延蹲在街角,仰头看他。

肖珩把水瓶盖子盖上,没说话。

陆延又说:“你今天超级无敌巨他妈帅。”

陆延重复:“真的。”

肖珩原先心情算不上好,吐得胃里仿佛有火在烧,但他走到陆延面前,伸手把他拉起来,觉得似乎也没那么难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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