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旨!”少年霍去病喜气洋洋,飞一般奔出去,策马驰出未央宫。
可是老师却踪迹全无,不在府里,也没留下任何地址,把未央宫北阙找遍了也不见人影,少年醒悟过来,看老师的装束乃市井中人,应该去坊间寻找才是,于是策马去市集转悠,果然在人群中找到了正在耍猴卖艺的老师。
霍去病觉得脸上发烫,老师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卖艺,传出去岂不丢死人了,他硬生生忍着脾气,太阳穴上的血管一跳一跳的,拨转马头走了,刘彦直隔着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者已经看到了儿子尴尬羞怒的表情,不以为然,继续敲着手中的小铜锣,猴子卖力的表演着翻跟头的杂技,周围铜钱如雨点般洒下,叫好声一片,但在霍去病听来如同针刺一般。
少年先回未央宫复旨,只说那人不辞而别,再也寻不见了,皇帝并未雷霆震怒,真神仙嘛,都是有性格的,又不是东方朔那样的弄臣,他沉吟片刻,下了一道旨意,封霍去病为骠姚校尉,随卫青远征匈奴。
这次征伐匈奴是早已定好的,军马粮秣早已准备就绪,只等良辰吉日出征,本来没打算让霍去病这么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参战,但皇帝临时改变了主意,不但让他随同大军征战漠南,还封他一个仅低于将军的校尉。
霍去病惊喜万分,再三拜谢,皇帝风轻云淡,将案上的玉佩让内侍交给外甥。
“这个你戴着吧。”皇帝说,“朕用不着。”
一头雾水的霍去病回到了陈府,向母亲禀告今天发生的事情,卫少儿虽然担忧,但想想弟弟卫青是领军主帅,再苦也苦不到外甥,而且卫家出身卑微,需要军功来夯实基础,再说,还有一个神仙生父罩着呢。
“儿啊,此番出战要听你舅舅的话,做个督粮官就好。”卫少儿不懂行军打仗,只知道督粮官这个职务是最安全的。
“我要做就做大将军。”霍去病傲然道,他从小没有父亲,是在脂粉堆里长大的,宠溺的无法无天,弓马勉强还算娴熟,但是相比马背上长大的匈奴人还是不够看,这份野心引起了母亲深深的忧虑,但皇帝金口玉言,一切都无法改变了。
“那个什么老师,就是个骗子。”霍去病愤愤道,“儿子看到他在市井卖艺。”
卫少儿温柔的笑笑,她并不在意,是该让那家伙尝尝被自己儿子鄙视的滋味,谁让他抛下这娘俩呢。
……
数日后,霍去病带着二百轻骑,从长安出发直奔河东定襄,他的舅父,皇帝的小舅子,大将军卫青率领十万大军在定襄驻扎,正在等待出征的圣旨。
霍去病驻足山坡上,眺望定襄汉军大营,连绵十里,旌旗招展,二月寒风如刀,貂裘下少年一腔热血滚烫,执掌帅印,横扫匈奴,豪情壮志就要变成现实了。
但是进了大营之后,现实给了他残酷一击,军中生活实在是太艰苦了,就算是将军也只能住帐篷,寒夜里裹紧被子依然瑟瑟发抖,大将军卫青很照顾这个来镀金的外甥,给他安排了二十个亲兵随身伺候,早上不用升帐,也不用操练,连吃饭都是小灶。
但霍去病是个倔强的少年,他不希望被人看成躲在舅舅羽翼下的雏鸟,每天带着一帮亲兵纵马射猎,苦练杀敌本领,但那些老兵看了,依然只是摇头嗤笑。
卫青今年只有三十岁,但已经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了,大将军的军职不是凭借皇帝姐夫的关系,而是一刀一枪杀出来的,作为奴仆的儿子,又是卑贱的私生子,自幼生活环境极为恶劣,被人当成畜生一般对待,十五岁时,因姐姐卫子夫被皇帝宠幸,一夜之间从养马的奴仆成为皇帝的近臣侍中,换别人早就得意忘形,惹来杀身之祸了,但卫青并没有忘乎所以,他依然保持着低调谨慎的作风,于是更加得到皇帝信任,再加上军功显赫,年纪轻轻成为大汉朝最高军事长官就在情理之中了。
外甥霍去病同样是奴仆之子,也同样是私通生下的孩子,但他和卫青不同,幼年时期就凭借皇后的关系脱离了苦海,锦衣玉食长大的,根本吃不得苦,此番随军出征,不过是历练一番,将来提拔的时候掩人之口而已,所以卫青压根就没打算让他上战场。
又过了几天,大军如期出征,开拔之前卫青命令霍去病留守后方督运粮草,霍去病虽然不甘心,但是军令如山,不得不从。
十万汉军出塞远征,大营空空如也,只有三千老弱留守,霍去病身披玄甲,在帐篷里生着闷气,忽然门帘一挑,有人不请自入。
“大胆!”霍去病怒喝道,定睛一看,却是“老师”来了,身上还披着汉军衣甲,看起来像个老卒。
刘彦直早就来到了定襄大营,暗地里观察汉军动向,汉武帝时期的西汉军队非常强大,首先是武器上的代差,汉军普遍装备钢铁打造的环首刀,同样是钢铁锻造的箭镞比匈奴人使用的骨镞犀利多了,战马也相对充足,唯一不足的是士兵的素质,中原农家子弟毕竟比不上马背上的民族,但数量优势可以抵消质量上的差距。
没想到的是,卫青行事保守,不敢让外甥以身犯险,所以刘彦直不得不亲自出马,鼓励儿子违反一次军纪。
“你这骗子!”霍去病正一肚子戾气没处发泄呢,拔剑在手,照头就劈。
刘彦直随手一弹,宝剑脱手而出,霍去病捂着崩裂的虎口刚要叫卫兵,却见“老师”指着营帐中央沙盘的一角道:“匈奴王庭在这儿,如果你今夜出发,大概七天抵达此处,赶在卫青之前把他们一锅端。”
霍去病不由自主的走到沙盘前,他并不是一窍不通的军盲,虽然没上过战场,但也听说过很多典故常识,老师所说的长途奔袭并不是不可行,只是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比如大风沙,比如缺水,迷路,没有合适的向导,孤军深入大漠就等于找死。
仿佛猜到他所想一般,刘彦直用手将沙盘打乱,重新布置:“这地图太不精准,这儿有绿洲没有标出来,这里是流沙区,还有这里,水草肥美……”他重塑的沙盘更加复杂而精确,每一处泉眼和绿洲都标注出来,甚至划出了突袭的线路。
霍去病亢奋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相信老师所说的一切,虽然一刻前他还想拔剑斩了此人。
“可是我手里没有兵符,就算有,也没有精兵可带。”年轻的校尉脸上浮现出激动的红晕,“擅自出战也是抗命,要斩首的。”
“兵符不是问题,大营里还有三千老卒,别小看这些人,经验丰富,吃苦耐劳,你挑出八百人来,每人三匹马,不配重甲,只带刀弓,每人三壶箭,水和干粮带够,轻装急进,歇马不歇人,七天,一定能杀到匈奴王庭。”
“向导呢?”霍去病还不放心,他不在乎吃苦受累,牺牲流血,但对胜败极为重视,只有沙盘没有向导,还是白搭。
刘彦直笑道:“你以为这沙盘地图是怎么来的。”说着将兵符放在案子上。
“干了!”到底是十七岁的少年,热血涌上来,再也不管起来,拿起兵符,让亲兵传令下去,全军集合。
不大工夫,三千老弱在校场列队完毕,霍去病去挑了八百名体格还算过得去的老兵,每人配备三匹战马,轻装出发,连夜北进。
少年将军意气奋发,一马当先,头盔上的白羽被夕阳染红。
第十一章 有如神助
八百骑兵,两千四百匹战马,从账面上看似乎是一股很能拿得出手的突击力量,但是这八百人放在茫茫大漠中如同沧海一粟,没有后援,没有补给,带队的是个十七岁的没上过阵的少年,这场战斗的胜算实在是太小了。
部队前行十余里,队伍中就开始窃窃私语了,老兵们都是在疆场上混了几十年的老油条了,岂能分不出任务的性质,轻装急进,每人三匹战马,怎么看都是千里奔袭的节奏,可是如此重大任务应该派遣精兵才是,这算什么配置,没有经验和威信的小将军,几百个四五十岁的老卒,这不是奔袭,是送死吧。
渐渐地,杂音越来越大,整支队伍都陷入了悲观和怀疑的情绪中去,边疆戍卒的生还率极低,这些老兵经历了无数次生与死的考验,个个都是尸山血海里出来的,好不容易退居二线,充当大营留守,现在又被大将军的外甥假传将令带出去送死,他们岂能轻易就范。
霍去病毫无察觉,在他印象中,士兵就是毫无自主意识的一群木偶,听令而行,军令如山,动辄斩首,没有人胆敢违抗和怀疑上司的命令,所以当手下几个军侯提出质疑的时候,他勃然大怒,手按住了剑柄。
“练兵而已,诸位都是百战老将,连练兵都怕成这样?”旁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老师在说话,刘彦直一身皮甲,头顶铁盔,眼睛在盔沿的阴影下,他是作为霍去病的贴身卫兵出现的,旁人也不怀疑。
“对,练兵。”霍去病道。
听了这话方才放心,各自散了,队伍继续前行。
“应该让我斩了他们!”霍去病恨恨道,毕竟是十七岁的少年,对于如何管理部下的理解非常简单粗暴。
“杀了这几个军侯,谁给你带兵?”刘彦直轻轻说道,“为将者,恩威并施,最主要是给部下希望。”
霍去病似懂非懂,这一次小挫折让他不大开心,挥鞭抽在马屁股上,纵马疾驰,骑术这东西不在于天赋,完全是熟能生巧,匈奴人自幼长在马背上,五六岁就能用小型弓箭射兔子了,但汉家儿郎哪有这个条件,骑兵们都是入伍之后才接触到战马,骑术能比得过匈奴人才怪,而霍去病的生活环境非常优越,男孩子从小就跟着舅舅学骑马,马上功夫倒也不差,士兵们见主将弓马娴熟,不是想象中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公子,此行又只是拉练而已,一颗心放回肚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