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零一当庭上诉(1 / 2)

混子的挽歌 岐峰 1969 字 21天前

‘呼啦!’

法官话音落,几个法警一拥而上,直接将杨涛他们带离了庭审现场,法官看了看我:“你的姓名。”

“韩飞。”看见偌大的被告席上只剩下了我自己,我虽然心里发慌,仍旧很自然的回答着。

“下面请公诉人宣读对韩飞的起诉书。”

坐在原告席的检察院工作人员闻言,直接站出来了一个人,宣读起了对我的起诉书:“公诉书:姚检刑诉字201x第013号。被告人韩飞,男,21岁,安壤市人,高中文化程度,安壤市姚平县龙城镇一品城温泉度假村工作人员,现住址为一品温泉城员工宿舍,曾因聚众斗殴曾被行政拘留15天,无刑事犯罪记录,今年6月17日,韩飞因故意伤害罪被凤城市隆吉县刑警队逮捕,后移交至姚平县公安局,同年6月18日被姚平县公安局拘留,同年6月28日,被姚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韩飞的辩护人为:商郡文,安壤市昭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0xxxx8823

被告人韩飞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廖凡凡重伤,并致10级伤残一案,经姚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证实,被告有以下犯罪事实:

被告人韩飞所在的龙城一品温泉城施工项目,曾在今年5月14日被廖凡凡拦截过运沙车辆,当天中午,被告人韩飞带着本案的同案杨涛、赵淮阳、周桐,以及与本案无关的毛大旺及史一刚(廖凡凡故意伤害案、抢夺案受害人,已另案处理),六人共同前往了龙城镇老工业街的农家风味坛菜馆,与廖凡凡展开理论,期间双方发生了争执,韩飞用汤匙将廖凡凡左脸部刺伤,并出言威胁了廖凡凡,当晚,廖凡凡出于报复心理,带人围堵了前去购买建筑材料的史一刚,以及工地的两名工人,将史一刚打成重伤,另外两名工人均受到了轻伤和重伤,其中一人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史一刚受伤后,韩飞一直对此怀恨在心,蓄谋报复廖凡凡。

5月16日凌晨1时,韩飞得知了廖凡凡的消息之后,带领杨涛、赵淮阳、周桐一起前往了龙城镇第二粮库家属院的拆迁区,过程中韩飞等人挟带了开刃的‘鲨鱼翅’砍刀四把(长41.5厘米,宽4.5厘米)以及卡簧刀四把(长11.3厘米,宽2.5厘米),凌晨2时45分,四人在废墟中找到赵淮阳以后,双方发生冲突,期间韩飞持刀捅伤了廖凡凡身边的杜书豪,廖凡凡用早已准备好的土制猎.枪对韩飞进行射击,在第二枪炸膛之后,拿出了另外一把准备好的*猎.枪(俗称‘沙喷子’)对韩飞进行射击,打斗过程中,韩飞夺下了廖凡凡的*猎.枪,并且与本案第二被告杨涛,一起用刀在廖凡凡身上造成了多处开放性创伤,本案的第三被告周桐和第四被告赵淮阳也持刀将其余人等砍伤,韩飞在将廖凡凡击打至无行动能力后,继续返回,对廖凡凡手部补上一刀,斩断了廖凡凡左手的无名指与小拇指,随后带人逃跑。

廖凡凡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脱险,经医院诊断证明:1、廖凡凡左脸1.5厘米横形伤口并刺破左上颚。2、廖右上腹3.5厘米伤口,刺破胸壁,腹部内脏未见损伤。3、左手两根手指缺失,接好后丧失37%手部功能,达到10级伤残标准。

另一位被害人杜书豪胸骨下部有一处7厘米伤口,穿透胸壁,刺破右肺上叶、中叶心包及右心房,心脏伤口约0.8毫米,手术后见有活动性出血,胸内出血。

上述犯罪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报告、医院诊断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应予严惩。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飞因私人寻仇,竟蓄意行凶报复,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严惩。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特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严处……”

听完公诉方的起诉书,我的脑子一下就懵了,这段时间我的关注点一直都在廖凡凡身上,没想到另一个被我捅伤的人,竟然也会伤的那么重,而且这份起诉书中不止一次的提到了“严惩”这个词,不用想,这边的检察院,肯定也跟房鬼子那边的人有关系。

检察院的人读完公诉书之后,法官看着我:“韩飞,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是否存在?”

我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商郡文,见他点头后,应声道:“存在。”

“你认为公诉方对你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

“审判长,我有意见!”这次没等我说话,商郡文就开口了。

“请陈述你的理由。”

“请问我的当事人,你当初去第二粮库家属院废墟寻找廖凡凡,是否是带着报复的目的去的?”

“不是!”被商郡文这么一问,我瞬间通透:“我去找廖凡凡的时候,他已经抢劫并重伤了我的朋友史一刚,所以我去找廖凡凡,只是为了把他抓住之后,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

“我反对。”对面检察院的人不等我把话说完,直接插嘴:“请问被告人,如果你是真心的想把廖凡凡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为什么不在到达现场的时候,直接拨打报警电话?”

“……”听见这个问题,我顿时无言。

商郡文看出我的窘迫之后,冷静的开口:“在这之前,一品城的员工史一刚受伤之后,一品城的负责人就向当地公安报了案,但是凶手廖凡凡却迟迟没有到案,我的被告人之所以会自行抓捕凶手,是因为他不知道,廖凡凡是否跟当地公安机关有内部联系。”

商郡文这番话说完,我在心里顿时竖起了大拇指,敢直接把帽子扣在龙城警方的头上,这种话也只有律师能说的出口。

商郡文解释完了这个事以后,继续开口道:“我的当事人去抓捕廖凡凡,并非是处于寻仇的心理状态,而是为了将廖凡凡成功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后来对廖凡凡等人造成的伤害,也是因为对方手里不仅有管制刀具,还私藏枪支,我的当事人会重伤对面的人,完全是出于自保,所以我认为,他的行为是在正当防卫的范畴里。”

公诉方听完商郡文的话,略一思忖:“那么请问被告,你既然是处于正当防卫的角度,为什么在斗殴之后,还要返回砍断了廖凡凡的两根手指?并且没有像你所述的一样,将他带走并移交给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