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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缨问鼎 捂脸大笑 2153 字 1个月前

上艾城池不大, 不论是攻是守,都排不开阵势,两万人马根本不可能一拥而上。鲜卑骑士个个精善弓马, 对付这样的城下守军,哪会没有办法。很快, 骑兵分成了数支纵列, 两千骑一队,向着兵营袭去。

这兵营依城而建, 人数不过五千。前面还设有鹿角、拒马和陷马坑, 阵势无甚新奇。应是想利用城头□□进行协防, 减少攻城战的压力。不过段末柸老于阵仗,清楚这点人马根本无需硬攻,只要冲锋攒射,一轮紧接一轮,趁对方阵脚一乱, 立刻就能长驱直入。

骑兵作战, 攻打步卒营盘,还有什么花样?又要防备城头箭弩即可。不过若是攻破了营寨, 两边人马搅在一处, 敌我不分,头顶的守军也就没了用武之地。五千兵, 怎能经得住两万大军的车轮战?不过是费些时间罢了!

数千马蹄践踏在坚硬的泥土之上, 连大地都震颤了起来。黑压压的骑兵阵列, 宛若展翅的鸿雁, 带着优雅又致命的弧度,席卷而来。骑士大半弯弓在手,还有几十人伏在马背之上,准备在弓箭掩护下拔除营前障碍。这是鲜卑勇士无数代锤炼而成的战法,区区步卒,还挡住不他们!

第一层鹿角和拒马就在眼前,之后则是反射着锐芒的长长槍尖。骑士们放缓马速,准备进入射程后就停马攒射,这时,箭羽的破空声响了起来!

林立的盾阵和槍阵之后,飞出了羽箭!密密麻麻,带着尖啸和死亡的气息,扑向骑兵阵列!

怎么可能?!两军相距足有八十余步,明明还没到射程之内!那些举弓的鲜卑骑兵面色大变,想要闪躲。可是箭|矢的速度何其迅猛,哪能躲过?就像被急雨扫过的麦田,一排骑士摔落马下。

这是强弓,还是强弩?未等分辨,另一波箭雨再次袭来。带队的鲜卑骑将毫不犹豫,带队后撤。一队人马本就不多,又有胯|下战马,撤退的速度迅捷万分,阵前只留下了百来具尸体。

“是弩阵!”远处,段末柸脸上笑意彻底抹了个干净。只看两拨箭雨数量,这阵中的弩手就不下两千!

区区五千兵,一半都是弩手?就算是天子亲卫,也拿不出这样的手笔吧?!

这要怎么打?鲜卑兵士是善射不假,但是马弓五十步的射程,根本挨不到对方的边。只要弩|矢充足,并州兵就立于不败之地!

“派盾手上去,破开拒马!”段末柸下令道。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拆掉拒马,让骑兵尽快靠近敌方大营,并且展开对射。再怎么说,这群并州兵只能固守城下,而骑兵的移动速度,能够保证最大限度避开敌人的攻击。而且趁此机会,也能探明敌军弩手的数量和最远射程,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

命令飞快传到了阵前,五百骑士下马,举起了半人高的马盾,冲了上去。弩|矢一般要平射才能发挥最大威力,盾牌足以抵消大部分攻击。只要搬开拒马,两军就能正面交战,比一味挨打要强太多了。

可是当这群人靠近拒马,准备拆除这道防线时,敌阵中又响起了弓弦声。背后有人惊叫出声:“是强弓!”

确实是强弓,还是至少两石的硬弓,否则怎么可能射到阵中?!带着盾牌无法防御的抛射弧线,箭雨由上而下,再次席卷而来。就算穿了盔甲,依旧有箭矢戳入了肩头、颈背,不少人痛呼出声,更有人不由自主举起了盾,想要挡住从天而降的箭雨。这时,阵前的槍兵动了。长长的,足以抵御战马的马槍用力刺出,攻向敌人失去防护的胸腹。

其实没人把这些槍兵放在眼里,既然有拒马,有弩阵,何必冒着危险出列攻击?万一阵列溃散,这众多安排岂不白费?

可是他们偏偏动了,动的干净利落,整齐划一。没有弓箭掩护,这群失了马匹的骑兵,又怎能抵得过身经百战的步卒?

“撤!快撤!”段末柸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但是已经迟了。这五百兵士真正逃回阵中的,只有几十人。短短两次进攻,就折了五六百人,任是兵马再多,也经不起这样的损耗!

这阵局,分明是想一点点蚕食他的兵力!段末柸现在终于弄懂得了对方的用意。游骑或是车轮战,根本无法攻克这道屏障,想要拔除此营,唯有大兵压境!前有步卒举盾抵挡箭矢,后有骑兵跟随掩护,直到两军交锋,开始肉搏。

这战术,全然压制了骑兵的优势,只是他们以为鲜卑人只会用骑兵吗?

段末柸咬紧了牙关:“命两队下马,举盾相抗!”

他也是打过攻城战的,更熟知攻城战的打法。现在,就把这营盘当做城池的一部分好了。

随着命令,四千兵士转为步卒,左右跟着同等数量的骑兵,齐齐向那狭小的营盘攻去!

城头之上,一名校官高声叫道:“将军,敌军结阵了!”

“传令,备砲。”孙焦提高了音量,大声下令道。

随着这声令下,身后传来了吱吱嘎嘎的响声。只见城内的墙垛边,垒起了两座土台,每座足有两丈高,四五丈宽,简直就像两座高耸的土山。每个土台平整的台面上,都并排摆放着三架巨大的霹雳砲,是最新制式的砲车,足能抛出千斤的重物!

没人会把砲车摆在城内。城头狭窄,城墙高耸,加之砲车投石的距离和高度未必精准,一个不小心,砸到自己人头上可如何是好?不过这些林林总总,根本难不倒孙焦手下那些砲兵。这两个土台,加之后面更高的望楼,构成了一道旁人看不到的攻击阵线。一个足能改变战局的崭新打法!

孙焦眯起了双眼。自从入了梁府部曲,已经过去四年。当年他只是一个猎户的儿子,而现在,他麾下霹雳营早已更改建制,独立成军。九千战兵,两千辅兵,那个羡慕队长之位,现在算得上什么?

而今日,镇守上艾,打响两州第一战的功勋,落在了自家头上。这一重重,一样样设置,都出自参谋营精心谋划,也是他这一军展露头角的时刻!

弓|弩并不像勇锐、虎狼那些人想的一样,只是辅助之术。没看到主公对于弓|弩和砲车的重视吗?现在哪一城不堆满箭|矢、弩机,唯有射程极大,可以分段攻击的弓|□□阵,才是轻骑的唯一克星!当然,还有他身后的砲阵……

一杆大旗在头顶猎猎作响,上面绘着只独脚苍身的猛兽。出水则风雨,其光如日月,壮如蛮牛,其名曰夔。以此为旗,军号“霹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