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2 / 2)

夜晚十点半 甲虫花花 3109 字 1个月前

发型梳的高耸的男人对旁边利落的平头男道:“她或许是老大自己的人。”

平头男又温和地问我道:“姑娘,你是住在这儿么?”

我小心翼翼道:“差不多吧……不过,什么是餍客?”

发型高耸男挠挠蓬松的头发:“你不知道餍客?那你怎么……”

我赶忙插道:“说来话长,我从没想过我会用这个词,但真的说来话长……我其实是被关在这儿的。”我抬起右手给他们看纱布包成的白色大粽子,“我还受伤了……你们说的“老大”是这个房子的主人吗他到底是做什么的”

平头男和发型高耸男交换了一下目光,然后发型高耸男开口道:“既然你被带来这儿了,那我们就给你科普一下喽。你相不相信这世上有比正常人更高级的存在?”

我费解于他的问题:“超人?”

发型高耸男扑哧笑了,一口酒呛在了嗓子里,于是夸张的边笑边咳嗽。

平头男摇摇头道:“植物靠阳光土壤为生,食草动物进食植物,肉食动物吃各种动物,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摄食关系是递进的,人们草肉皆进,自以为站在了这食物链的顶端。但其实有很稀少一部分人,站在更顶端的塔尖,需要汲取其他人的血液过活,我们管自己叫餍客。”

我感到后背一冷,有点震惊地打量了一下面前二人,又瞧瞧远处其他客人,似乎是比正常宴会安静了一些,但并看不出什么大的区别呀。我弱弱回复:“你的意思,你们是……吸血鬼么?”

发型高耸男一拍掌道:“你是说《吸血鬼日记》那个美剧里的那种吗?我也看了,还有那啥,《暮光之城》,《真爱如血》,我女朋友都特爱看,我跟她一起看的,那里面吸血鬼也太弱了,阳光一晒就死翘翘了,一闻到那香菜似的草也就完蛋了,超能力也时有时没的。要是餍客都跟吸血鬼似的,我都没脸活了。”

平头男道:“我们餍客没有獠牙,并不直接吸血。而且我们也不是完全靠血液为生的,我们也正常吃饭喝水,血液每天需要一滴就能过活了。”仿佛为了显示他可以进食别的东西,他从旁边餐台挟了块饼干填到嘴里,继续道,“只不过其他东西都食而无味,条件允许的话,我更愿意在每餐饭里滴上一滴ab型27号血,那滋味,啧啧啧。”

“27号?”我问,“除了血型还分号码么?”

发型高耸男道:“当然,我最爱的是o型5号血,除了这一口,其他的血我还喝不进去呢。每种血型的血,根据人遗传的不同,味道差异也很大的,当然,跟这个人的性别,年龄,饮食等也有关。老大根据风味将每个血型的血又分了30个号码,要血的时候报上血型和号码就好了。其实呀,每种号码的血味道也多多少少有不同,但我们餍客毕竟群体人数太少,这已经是能做到最细的划分了。哎姑娘,你的肉烤好了。”

“哦。”我反应过来,赶紧转身一手接过厨师递过来的大白瓷盘,牛排冒着香气,被切好成了小块,旁边还配了半圈蔬菜沙拉,我咽着口水道:“我,边吃边听行不?”

平头男笑笑,做了个请便的手势。我将盘子往旁边高桌上一搁,直接站着吃起来。

几块肉下肚,我感觉整个人都释然了不少,别说吸血鬼,僵尸丧尸大灭霸我都能接受。我满足的嚼着牛排道:“那,你们怎么发现自己是餍客的呢天生就有吸血的冲动么?”

高耸发型男扣扣酒杯:“发现自己是餍客都是偶然吧。我是上大学打球时队友磕伤了,我背他去医务室,有血蹭到我的手上不小心带到了嘴里……我那队友正好是o型血。当时我整个人都开始发抖,跟吸毒了似的,然后我躲在校医院大半天,以为自己是某种变态。”

平头男道:“我从小就发现了,因此我才学了医。不过直到前年我去了魇足之夜店里,认识了老大,才知道跟我一样的群体是存在的,还更了解了自己最适合的血型号码。”

“那你们除了想喝血,还有什么不同么比如,会有什么超能力么”

“当然喽。”高耸发型男道,“餍客的智力,体力,包括视觉听力都会比一般人好得多。而且会有某个方面尤其擅长,我是自从维持每天至少一滴o型5号血后,突然特别有篮球天赋,三分一投一个准。”

平头男道:“我是外科手术做的特别精准,好像自己的手连接大脑是一台精密的仪器一样。但我们平常都会刻意掩盖一下,不会太过表现自己。我一直觉得,那些运动界的冠军,那些智力超群的科学家,或者各行业的某种天才,都是和我们一样的餍客,只不过他们有自己维持血液供给的渠道,无人知晓罢了。”

“血液就像指纹,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血型和号码只是分了大类。如果更细化的话,据说每个餍客都有自己最契合的唯一的血液,从味道到温度到口感都完美契合,喝了那样的血,各方面能力都会更上一层楼,并且是绝对的上瘾,无法再接受其他的血液。”高耸发型男摇摇头,“当然,这只是合理的推断,毕竟没有人能碰巧碰上完美契合的血液。”

平头男接道:“最好不要碰到。我喝了ab型血就再也喝不下别的血型了,喝了27号就再也喝不进其他类别了,喝的血型越适合,就感到身体潜力被开发的越多,无法再接受退化变弱的自己。如果不小心喝到了唯一完美契合的,又不能每天持续供给,那岂不是活不下去了?”

发型高耸男笑道:“那我必须不顾一切把完美契合包养了呀。”

我叉起最后一块牛排:“必须每天都喝几滴血,戒不掉嘛?万一哪天没有喝的怎么办?”

“给你举个例子奥。”发型高耸男道,“我之前在国外留学,凑着溜过冰,和血液相比,□□对我根本没有一点瘾可言。所以餍客对血液的瘾比吸毒要强上数十数百倍,就像依赖空气才能呼吸一样,哪天稍微晚喝几个小时,我就会特别易怒暴躁,要是哪天没喝的我想都不敢想。好在老大这儿有安全的血液可以供应。”

我放开吃得精光的盘子,环顾一下四周:“这里的人,都是餍客么?这是餍客的聚会?”

发型高耸男道:“没错。我们每个人都有号牌,记录了我们爱好的血型号码,这里的吃的喝的都会给兑上几滴我们爱好的血液,简直太美好了。而且还能认识不少优秀的同类哈哈。”说着拍拍身边平头男的肩膀。

平头男无奈地应和一下他,继而道:“我是第一次来。魇足之夜长年的老客户,才能排上号来参加这个聚会。”

“魇足之夜?那个烧烤店么?”我感到恍然大悟,“魇足之夜原来是你们餍客聚餐的场所?”

发型高耸男道:“餍客一般很少聚餐,都是去订血。我是每周末去魇足之夜买一管供一周喝的血。”

平头男道:“我也是一周买上一管。老大的供血渠道品质很稳定,血液也新鲜,仿佛还带着体温一样,口感特别好。之前从一些其他渠道也买过血,但是血型号码都缺货断货,味道也良莠不齐的,有的买回家放不到第三天就开始变味了。后来慢慢这些渠道都被老大的魇足之夜合并了。”

我干涩一笑,真是只要有需求就有生意呀。这一番听闻也算大开眼界,我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记者居然踏入了这样一群人的世界,但我宁愿自己不知道餍客的存在,哪怕给我打个失忆针喝杯孟婆汤什么的我都举双手同意,只要我可以安然的回到我的世界里过我平凡的小日子就行。

我感到面前两个大叔性格还不错,于是我把声音放的很小,悄摸摸道:“其实想一想呀,当餍客也挺好的,虽然喝血有点麻烦,但比我们平常人更有天赋,生活也更精彩呀。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不小心去魇足之夜吃了顿烧烤,你们老大以为我知道了你们的秘密就把我关起来了。我是不会把你们的秘密说出去的,按你们的说法,那些各个领域很厉害的人都有可能是潜能开发的更多的餍客呀,万一我诉说的上级也是你们的一员怎么办?我只想可以回家,你们能不能悄悄帮我出去呀?”

头发高耸男摸摸下巴:“这个我也想帮你,只不过,我们都是被麻醉后蒙着眼睛带进来的,也会以这样的方式出去。我们没人知道这儿具体是什么地方,手机什么电子设备也被没收了,况且……”他抬头望望明晃晃的大吊灯上方暗色金属的房顶,“这里也不像有信号的样子。”

平头男道:“老大虽然是做供血生意,但并不是什么杀人越货的罪犯,你不需要太害怕他。而且老大的供血渠道相对来说也算是稳妥合理的,必然有完全的方式保证安全,并不怕你出去乱说。所以,老大留你在这儿,恐怕是有他自己的理由的,你不妨与他谈谈。”

我瞅了瞅自己包成大白馒头的手腕,那么凶恶冷酷的人,在别人口里居然是人很好?我咬咬唇:“可是……”

平头男补充道:“至于你的手腕,是老大弄伤的?那他那天可能以你为某些原因耽误了,没有及时饮血吧……”

发型高耸男笑呵呵道:“也没准儿是遇上了更契合的血型呢!突然换血也会变得燥郁不安的。”

作者有话要说:

捉个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