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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做好事不留名,悔不?

程知远下葬后几天,程卿回了南仪书院。

因还没过府试,她不算‘童生’,此次回书院她和崔彦仍在丁九班。

等俩人过了府试,就该升到丙字班了。

掰起指头算,距离府试还不到一个月,府试以后,整个丁字班都会大洗牌。过了府试的升到丙字班,没过的则继续留在丁字班。院试以后,则是丙字班大洗牌,考中秀才的就能升入乙字班——俞三在丙字班,程珪在乙字班,崔彦摸摸下巴:

“那我们岂不是要和这两人当同窗?”

“你害怕?”

“……怕个屁!俞三这次回书院,看起来老实多了。他之前一直骂你是犯官之子,又诋毁程伯父的声誉,你家接了圣旨,俞三的脸都被打肿了!”

程卿憋笑,崔彦在努力减肥,体重是轻减了,内心却膨胀了!

从前和她来往都要避着俞三,生怕得罪知府公子。

现在居然敢这样说俞三,可不就是膨胀了嘛。

俞三的确是回到了南仪书院。

俞知府没有公报私仇收拾程卿家,程卿得领这个情。

县试最后一场,虽不知俞三为何要帮她,事实上也的确是俞三把捣乱的那家人扭送到县衙去。

综上种种,程卿也不好继续态度强硬,程山长问她意见时她也没反对,俞三这个失学少年重返书院,眼下对她是避让的。

程卿觉得俞三不是痛改前非了,而是从前用来攻击她的言论都站不住脚,俞三无奈歇菜。

她既不是贪官之子,也没想过上二房打秋风。

反倒是二房一直找她麻烦。

这事儿,已经不是秘密,在县里已人尽皆知。

程卿不肯让步,五老爷和程知绪也似有矛盾,这次没帮二房遮掩,反是挑破了脓疮——就在程知远下葬后,李知县就把这案子提出来审,去二房传唤周嬷嬷,发现周嬷嬷得了恶疾病死了,据说周嬷嬷的恶疾有传染性,她的尸身被烧成了灰,随身的物品也一并烧没了。

而周嬷嬷的二儿子也不见踪影,二房说当了逃奴。

朱氏心绞痛的旧疾犯了只能卧床休养,李知县也不能让衙役把朱氏强行拖上堂,朱氏身上毕竟有五品宜人的诰命。

李知县就派人站在院子里高声询问:

“周嬷嬷和程卿何时结仇?”

“周嬷嬷雇人破坏程卿县试,朱宜人可知情!”

“周嬷嬷得了什么恶疾,请的哪家大夫,脉案在何处……”

这些问题一个比一个刁钻,朱氏在床上冷汗淋漓,还是程知绪忍无可忍,摆出官员派头将县衙的人赶了出去。

朱氏通通推脱不知情,把事情推到了已死的周嬷嬷身上。

何时结仇她怎知道!

难道做主人的还要去探究奴婢的想法吗?

李知县不买账。

奴婢属于主家的私产,就算朱氏说不知情,伺候她的周嬷嬷犯了事,朱氏这个主人是有失监管之责。

朱氏有诰命在身,上堂打板子不行,李知县最终还是罚银了事,又签发了海捕文书通缉周嬷嬷的二儿子。

这笔银子要赔偿给程卿这个苦主。

二房的罚银和程知述上门送礼性质不同,程卿大大方方收了。

因为李知县的判决,县里都知道了此事。

朱氏说自己不知情就不知情了?

逃得过律法的惩戒,逃不过舆论的指责,谁也不是傻子,周嬷嬷一个奴婢好好的干嘛要害程卿,谁家奴婢有那么大主意,还不是为主人办事!

程知绪想演叔侄情深都没用,县里百姓已经认定了是朱氏不慈,周嬷嬷不过是听命行事。

周嬷嬷的案子还是县里百姓知道的,他们不知道的是程五老爷作为族长,亲自上门训诫朱氏,说朱氏如若再犯,他必以程氏族长的身份上奏朝廷剥夺朱氏的诰命,并开祠堂按族规代兄休妻!

朱氏都是有孙子辈的年纪了,五老爷说要替死去的程二老爷休妻,朱氏又惊又怕,外因内因一叠加,朱氏的病情变得严重,县里的大夫不管用,又从府城请名医,二房里从上到下都没了程知绪升官时的喜意,弥漫着沉重和紧绷。

连程珪都向书院请了假回家侍疾。

五老爷不留情面,程知绪极恼,二房和五房几乎连表面的平和都维持不了。

小小一件事,搅的二房人仰马翻,唯有程卿不受影响。

若说有影响那也是好的方面。

书院里的学生都觉得程卿太惨,父亲为了保住赈灾银子因公殉职,继祖母偏又是不慈的,容不下孤儿寡母,也容不下程卿靠科举出人头地。

提到二房,难免又提及程珪。

程珪真的半点都不知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