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疑云重重(1 / 2)

锦医夜行 芬果子 1964 字 15天前

“快吃吧。”红衣老板娘嗔怪。

约翰见红衣老板娘的笑颜,突然有些脸红,只能埋头吃东西,心想怎么突然觉得老板娘这么漂亮呢?

“你知道我叫什么?”老板娘笑眯眯的问。

“……?”约翰这下子真的不知道了,有些慌:“对不起,对不起,你叫什么?”

老板娘表情越发的温柔了,但是却让人觉得是皮笑肉不笑:“你在我店里赊了半年的帐,竟然还不知道我的名字?”

“这个……这个……”约翰三下两口把剩下的饭招呼进嘴巴,然后逃出了柜台。

“咖啡。”红衣老板娘无奈只能把约翰遗留下来的咖啡递给他。

“谢谢……”约翰脸更红了,拿上咖啡就跑,也不管咖啡是不是会洒出来。

超市里红衣老板娘窃笑:“傻子,还是没问我的名字。”

“老板娘,怎么卖啊?怎么到现在还是倒贴?要不也给我尝尝鲜吧。”一个浑身散发着臭气的男人就要把毛茸茸的脏手搭上老板娘的胸部。

老板娘脸若寒霜,银光一闪,一把银色的手术刀把男人的手钉在了柜台上。

“臭娘们……”男人用剩下的那只手朝老板娘招呼,话音未落,手臂齐肩膀突然落在了地上。

男人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手臂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几秒钟之后。

“啊……”

男人终于有了疼痛感,也顾不了许多,拔起被钉在柜台上的手掌,捂着自己的肩膀逃出了超市。

“手臂怎么办?”李亚力指着地上被男人忘记带走的断臂问。

“喂狗。”老板娘毫不在意,似乎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一样。

“约翰又来赊账了?”李亚力明知故问。

“嗯。”因为提到约翰红衣老板娘面色稍稍好看了一些。

“你到这里也一年了。从我们一到这里,你就出现了,你到底要什么?”李亚力永远也不会忘记,一年前,自己差点死在了这个女人的手上。看起来瘦瘦的武力值绝对是可怕的。

“不是说了吗?我要的是男人。和你要从约翰身上得到的不同。”女人很熟练的收拾碗筷。

“他有什么好的?”李亚力拆了包薯片,挑挑拣拣吃了起来。

“他不好,你又怎么会跟着他?还要把他染黑?”老板娘讽刺的说。

“……”李亚力没有话说了,只能捡起地上的手臂:“我帮你去喂狗。”

“把薯片钱给付了,小本经营。”红衣老板娘伸出白玉一样的手。

李亚力没办法只能用另外一只手,从兜里掏出了2米元,就要放在女人的手上。但是女人很快让开了手掌,让2米元的硬币掉在了柜台上,收起了笑容,一脸冰冷的说:“不要试图去打听我,在这里我的底子比你厚。我不管你做什么,记住保护好我男人,一根寒毛都不能少,否则……”

“威胁我?”李亚力有些恼火。

“不是威胁,是警告。”女人说完,就坐到柜台里面开始修剪指甲。

最后看了一眼女人,李亚力提着血液凝固了的手臂走出了超市。

路上的人对李亚力提着手臂的怪异行为,见怪不怪了。因为下东区,什么都是可能的。

……

“小姐。”

在李亚力走了之后,一个佝偻着身体的男人拿着拖把突然出现了。

“打扫干净点,免得看着恶心。”女人吩咐说。

“是。”男人很快就开始清扫超市。

不能让约翰看到这些,女人心里想着。

……

约翰几乎是从超市里逃出来的,但是跑出50米之后才发现自己还是没有问老板娘的名字。约翰不是傻子,况且知道医学知识,知道自己失忆只能是脑袋出了问题。况且在小医院醒来的时候一点熟悉感都没有,那么校医院就一定不是他经常活动的地方,因为所有的东西用起来都不顺手。约翰清楚的知道尽管人会失忆,但是基本的习惯还是会被保留下来的。可是约翰在小医院完全没有熟悉感。什么东西用着都不顺手。唯一确定的是对李亚力有些情绪,但是这个情绪确实不算是什么很友好的。约翰不是傻子,有些事情不是因为失忆就人云亦云。包括小超市的老板娘,约翰虽然没有记忆,但是觉得自己应该认识她。可是她却不说认识他。这里面是个白痴都知道有猫腻。所以约翰一次又一次的给那个年轻人骗,一次又一次的装好人,都是为了麻痹自己周围人。约翰感觉自己周围一定有人监视。这种被蒙在鼓里的感觉很奇怪,但是约翰觉得自己一定可以拨开迷雾的。

回到医院之后,约翰回到门诊室,从抽屉里拿出了自己的化验报告。上面的各项指标正常,那么问题就不出在自己的血液里,自己没有被注射药物。这就更加证实了约翰的猜测,一定是他的脑袋受伤才会失忆。可是所有的失忆都不是永久的,除非是脑细胞破话。但是脑细胞破坏掉话,不可能就那么正好,刚刚卡在一年以前的时间,所以应该是暂时性的破坏。那么把自己困在这里的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困?既然记忆早晚会恢复为何他们还要做到如此地步?目的是什么?

盯着化验单,约翰的脑袋里一团乱麻。或许是以前的习惯,约翰晚上不是很喜欢睡在床上,只在门诊室里放了张靠背椅,然后拿上一本书,什么时候睡着,什么时候算。

最近因为心里的猜测,所以迷上了脑外,约翰在门诊室里静静的消化着刚才的食物,顺便还有杯咖啡。

“医生……”

一个女人推门进来。